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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彰显为民情
——袁州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作者:葛晓艳 发布时间:2011-10-11 09:24:26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居宜春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城区,辖22个乡镇,8个街道,拥有近百万人口,近年来,该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工作目标,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用一点一滴的行动,真心诠释着“司法为民”情怀。
细微处着手,凸显一个“情”字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该院党组带领干警分片走访乡镇企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企业、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尽可能让群众少耽误一点工,少跑一次路,少犯一次难,让群众多一份舒适,多一份方便,多一份满意。 近日,双耳失聪的邹某满心欢喜来到袁州区人民法院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说:“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没办法讨回货款。”几天前,邹某愁眉苦脸地来到袁州区法院立案庭诉说其在淘宝网上购物,钱货两空,不知如何是好?听完邹某诉说后,法官告诉他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当即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邹某未花一分钱就拿到了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如愿讨回了货款,为此对法院感激不已。 群众的心中有一杆秤,如今来袁州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无微不至的关怀。走进袁州区法院立案大厅,便发现大厅内为当事人设置了休息区,配备了专用的笔墨、纸张等,建立了导诉机制,实行审查、立案、收费、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为了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起诉条件、诉讼费缴纳、申请执行、权利义务等当事人应知须知事项张贴上墙,发放《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详细告知举证规则、举证期限、举证责任以及在每个诉讼环节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为了方便外地当事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当事人以及上班一族打官司推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对涉及劳动就业、交通肇事、医疗纠纷和民工报酬等涉及民生问题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了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因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的起官司,让贫弱者打得起官司,让有冤情但因正义难以伸张的老百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还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近三年,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五十余万元,全院干警自发给困难当事人捐款三万多元。为了方便边远山区、老弱病残当事人、方便企业,法院还实行巡回办案,法官肩抗国徽下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把方便留给群众,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庭前调解着眼,突出一个“快”字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不断探索庭前调解机制,当事人体会到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专门制作征求庭前调解意见书,对所有立了案的民商案件在立案阶段均逐个征求当事人有无调解意愿;设置温馨案调解室,配置专职调解人员,对双方均同意庭前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并要求在7日内调解成功,不能调解的按正常审判流程流转到相关庭室;改革收费程序,对庭前调解案件直接收取50%的诉讼费,免去当事人为退费而来回奔波之苦;研制调解案件自动化操作系统,在电脑上预制了各类案件的调解笔录模式,每次有新案件调解时只要点击相应的模式,填写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调解内容,就会自动生成调解笔录和调解书的原、副本及相应的送达回证,所有案件材料实现同步输出,一次成型;灵活选择调解地点,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在原告方同意的情况下主动到被告约定的地点上门调解。该项工作得到省高院赞赏,并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 卢某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就体会到了庭前调解的好处。2008年9月,卢某因眼疾五次到宜春某医院就诊,均诊断为双眼急性虹膜炎,用药后,病情加重,2009年2月经湘雅医院诊断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绝对期(双眼),为了尽快拿到赔偿款治病,卢某多次到医院要求解决问题甚至上访均未果。闹了几个月,不仅纠纷没有解决,还欠下不少债。不得已,卢某于2009年6月8日到袁州区法院立案。当日法院启动庭前调解程序,经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达成了医院赔偿卢某188000元损失的调解协议。即日,医院按照协议将全部赔偿款打到卢某账户。 如此复杂的医患纠纷,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很难这么快案结事了,而庭前调解仅花了1天时间就成功化解纠纷。“庭前调解在极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纠纷,极大地减轻了繁琐诉讼程序给当事人带来的诉讼负担。”“庭前调解法官只调不审,在规定期限内未调成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审判法官审理,实现了真正的调审分离,杜绝了以判压调。”庭前调解带给纠纷双方的实惠不仅仅是纠纷解决的快捷高效,而且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该院庭前调解案件平均只用3个工作日,最快的仅用2小时,当事人的满意率与息诉率达到100%。 诉调对接着力,把握一个“稳”字 2009年10月14日上午,宜春市袁州区常务副区长董晓明、明月山管理局局长罗光荣、温汤镇镇长易玉明、袁州区法院院长况柳根四长一同参与一件涉及温汤集镇改造而引发的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方协调,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影响温汤集镇改造进程的民事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得以圆满解决。 该院在审判执行中不是单纯就案办案,而是追求案结事了,力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该院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不断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促进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有效衔接,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先后出台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办法》、《关于健全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和促使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利益纷争。通过开展法制讲座、组织观摩庭审,邀请参与案件调解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纠纷的技巧和能力。在办理案件中,积极委托交警部门、工会、消协等组织进行调解或者从工会、妇联等行业组织中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协助调解工作,立争当地政府支持,邀请有关领导参与调解,有效化解矛盾。对因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而产生纠纷的,在依法受理的同时,尽可能多做调解工作,以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尊重;凡不违背法律、法规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切实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近年来,该院审结的各类民商案件调撤率达70.23%,所调案件均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胸有大爱为民司法,真情服务无愧我心”,袁州法院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热情为当事人办实事、办好事,办公道事,在兑现为人民司法的诺言中默默奉献着,在干警们心中,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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