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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0.46克 无业女子领徒刑
发布时间:2011-10-11 16:03: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为了获利,无业女子从外地购进毒品海洛因,分成小包进行出售,刚卖出两小包就被抓现行。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朱开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11月7日,被告人朱开敏从奉节县购买毒品海洛因,在巫山县巫峡镇望霞路520号2单元4-2室内对海洛因进行了分包。当日晚上,田猛到朱开敏住处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0.28克海洛因,韩丽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0.18克海洛因。经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检验,查获的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开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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