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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绑架10岁幼童 索钱未果埋尸荒山
发布时间:2011-10-12 10:39: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泰文)   10月10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红根、潘茶祖、潘志勇、陈自仁等四人涉嫌绑架罪一案。

    2010年12月,被告人陈红根、潘茶祖、潘志勇、陈自仁因缺钱,便商议绑架人质勒索钱财。后四人便多次到一诊所踩点,伺机绑架诊所老板年仅10岁的儿子。2011年1月7日晚18时许,被害人在诊所吃完晚饭后独自一人离开诊所回家,被告人潘茶祖、潘志勇、陈自仁开车尾随其后,后越过被害人,将车停在被害人家楼下。当被害人来到一楼楼梯口时,潘志勇将其抱上面包车,陈自仁迅速将车驶离。途中,被告人潘茶祖与被害人的父亲联系,要其准备好50万元赎金。被告人陈红根买好食品与水等后骑摩托车赶来与潘茶祖、潘志勇、陈自仁汇合,四人一起到被告人潘志勇家里,并将被害人看守在二楼一房间内。第二天晚上,被告人陈红根、潘茶祖经商议后骑摩托车来到新余市分宜洋江镇地界,用潘志勇买回的手机及卡再次打电话给被害人家属,当得知赎金还没有凑齐后,即挂断电话,返回潘志勇家。

    四人担心被害人家属报案,便打算将被害人转移到附近山里的山洞去,由于山洞没有找到,四人便商议决定将被害人杀害埋到山上废弃的煤井里。在前往山上的途中,被告人陈红根下车在路边一修建房屋的工地上拿了一把锄头和一把铲子。四人将被害人带至洋江镇前江村某山上,找到一个小坑,将被害人杀死后掩埋在坑内。尔后四人离开现场,在返回的途中将作案用的锄头、铲子丢弃,并将被害人的衣服、书包烧掉。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因头部被钝器强力作用导致颅骨骨折,硬脑膜破裂等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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