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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杀“妻”悔不迭 当庭认罪求重处
发布时间:2011-10-13 16:33: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志军)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绩溪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蒋正雪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中,其面对养子的痛斥,无言以对,目光呆滞,请求法庭对其从重处罚。

    被告人蒋正雪,男,1955年生人,浙江东阳人。十年前,蒋正雪离异后与同样离异的被害人胡某相识,并在绩溪县同居,双方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十年来,彼此以夫妻相称,胡某的两个儿子也相继结婚分家。农忙时,两人在家务农,农闲时,被告人蒋正雪外出打工,收入也如平常家庭一样上缴“妻子”,彼此倒也和睦,算得上是相濡以沫。可是,双方还是为经济问题发生了一些摩擦。2011年3月25日晚,被告人蒋正雪和胡某在家中作绢花,蒋正雪为胡某是否给儿子几千块钱的问题发生争执、打斗。争执中,胡某被蒋正雪推倒,头部撞到门上而昏迷。脸上被抓破的蒋正雪盛怒之下,又抓住胡某挂在脖子上做绢花的棉绳猛勒。望着已经断气的胡某,蒋正雪傻了眼,只好留下字条准备自杀,但又想到家中尚有老母亲,于是又放弃并逃回浙江东阳老家。3月28日,蒋正雪被抓获归案。

    近年来,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恶性案件有所上升,这类案件往往是家庭成员之间因为生活、经济、感情等矛盾所引发,有相当一部分被告人在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宣城市曾发生一起案件,被告人因家庭矛盾持刀将妻子、姨姐、姨侄三人杀死,在被执行死刑时,其表示要和妻子合葬。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因不堪丈夫的打骂,用菜刀将丈夫砍死,庭审中,其白发苍苍的婆婆也为其求情,令人唏嘘不已。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矛盾在家庭中的积累和反映。但愿手足不再相残,共建和谐家庭,共创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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