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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查房 招摇撞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8 11:22: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耿贵贤)
以冒充警察到宾馆查房的方法骗取钱财。10月18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海龙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1年3月间,射阳县合德镇个体户黄海龙在本镇境内着警服冒充人民警察到宾馆查房,招摇撞骗作案3起,骗得人民币计2200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海龙于2011年3月11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退出全部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海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予处罚。 被告人黄海龙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黄海龙投案自首,且退出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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