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聊相识台湾丈夫 了解不够夫妻终离婚
发布时间:2011-10-18 11:57: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应亮)   2011年10月1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陈清芳与被告韩柏生离婚。

    法院查明,2006年2月,原告陈清芳与被告韩柏生经网上聊天相识恋爱,当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原告陈清芳即前往台湾与被告韩柏生共同生活,一直未生育小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合,难以沟通,加之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夫妻之间经常出现矛盾,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日益紧张,难以共同生活,2009年8月,原告独自返还大陆,此后被告搬迁了家庭住址,并更换了电话号码,原、被告从此断绝往来,分居生活至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自由恋爱,但双方实际接触和时间并不长,彼此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并且性格不合,婚后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直未能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以致不能共同生活,自2009年8月份起,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生活至今,已再无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