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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好逸恶劳骗色又骗财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1-10-19 16:49: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因好逸恶劳吃不了苦赚不了钱,于是一个有妇之夫便凭着自己的花言巧语骗起女人的钱。10月19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廖永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5000元。

    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间,被告人廖永生隐瞒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和段某结婚、与王某交友为由取得两人的信任与其同居生活后,多次虚构在外经商需要资金周转、遇到意外急需用钱等事实,骗取段某45690元,骗取王某4900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永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未婚的事实、隐瞒已结婚的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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