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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郓城法院通过促进社会公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1-10-24 11:30: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为解决目前司法救济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表达自己诉求、参与社会事务的强烈愿望,山东省郓城法院通过建设民生服务大厅、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措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维护社会公正,巩固社会管理的制度基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倾情建设民生服务大厅,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救济权利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今年,郓城法院结合实际,投资30多万元对立案、信访大厅等“窗口”部门进行了基础设施改造。建成的民生服务大厅,分为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和休息区三个功能区。对立案大厅从基础设施、基本功能、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开放式、直面式司法服务;滚动播放排期开庭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电子显示屏及柜台式的立案、信访办公室,使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职能在这里得到充分展现;信访大厅设有首访接待区、候接室、院长接待室三个区域,每周二定为“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日”,由院领导轮流值班,畅通了信访渠道;在当事人休息区,添置了电子显示屏、休息座椅、纸笔、花镜、饮水机等亲民、便民设施,增设了导诉台、候接室、电子触摸屏等。

    全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各项措施,畅通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大力推进审务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便民利民司法措施。今年在立案大厅设置了操作简单、便于查询的电子触摸屏,案件当事人可通过身份证阅读程序查询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可以对法官从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作风和廉洁执法四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开放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方面人士视察法院活动,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好特邀审判监督员的作用。

    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大力强化司法民主,确保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可有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打破了过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类型相对固定的做法,使陪审员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各类案件均有所接触,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普遍性;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机会均等的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审,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广泛性,目前,该院大多数人民陪审员均已参加过案件审理,今年1-8月份共有16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涉及案件145件。通过人民陪审员对审判的监督和对裁判结果的解释工作,审判的社会效果大大提高。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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