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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女童与弟弟马路喜相逢不幸被车撞残
发布时间:2011-10-24 15:05: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彦)
7岁女孩小玲因和弟弟在路上追逐玩闹被一辆汽车撞伤。无奈,小玲的父母将车辆所属单位、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北京市房山法院。
小玲家住房山区霞云岭乡,2010年11月16日的下午,小玲放学回家,在母亲的带领下回家,小玲的弟弟出来找姐姐,姐弟俩看到对方,欣喜地脱离家长,奔向马路中间,此时,突然一辆客车驶来,将玲玲撞倒。 据小玲的父亲称,小玲受伤之后,已经辗转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海军总医院、北京博爱医院等多家医院进行治疗,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近30万元,司机所在的单位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对于玲玲来说,由于颅脑严重损伤,目前她语言表达、进食等日常生活都有障碍,正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目前,小玲的父亲申请做伤残鉴定,请求进一步赔偿。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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