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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校车超速幼童丧命 家属起诉索赔73万
发布时间:2011-10-26 10:02: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母冰)   黑校车超速行驶,结果撞到108国道路边的工地围挡。支撑围挡的钢管穿过校车的挡风玻璃瞬间插进史浩博下巴(5岁幼童),抢救无效死亡。史浩博的父母将黑校车所属的某汽车租赁公司和公司员工王某告上了北京市门头沟法院,索赔73万余元。

    原告方诉称,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许,年仅5岁的史浩博乘坐被告公司的金龙大客车从丰台青塔开往门头沟永定镇,校车驾驶人为尤某,车主为被告王某,由于校车严重超载和司机尤某超速行驶,当这辆校车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23公里+100米处时,大客车的右侧前部与路东侧灯杆及施工围挡相撞,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造成史浩博死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司机尤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原告方起诉要求某汽车租赁公司和公司员工王某赔偿自己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31460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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