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沈洪金)
因失恋得了神经衰弱,现在发展成神经官能症,想找点刺激的事做,便想到去抢劫。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欧志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28岁的被告人欧志春得神经衰弱多年,近来因病情加重对生活失去信心,回顾自己28年活的太过平淡,就想寻些刺激,于是决定抢劫。2011年4月1日上午,被告人欧志春携带单刃尖刀、布条、胶带等作案工具到蚌埠市伺机作案,当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欧志春在蚌埠火车站对面301公交车站台租乘女司机袁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怀远县古城乡三岔路,当袁某驾车行驶至206 国道847公里(古城三岔路)向东200米处时,被告人欧志春拿出单刃尖刀对袁进行威胁说“把钱拿过来”,遂劫取袁某530元现金。随之被告人欧志春又用布条捆绑袁某双手并威胁袁某配合,后又持刀威逼袁某从驾驶座翻爬至后排座位,将袁某一部紫红色手机劫走。袁某见路上有一农妇靠近出租车,觉得逃生机会来了,一面哀求麻痹被告人,一面乘被告人不备拽开车门跑向206国道并呼救。被告人欧志春见状忙驾车转头也向206国道逃窜,由于其根本不会开车,在慌忙驾车逃离现场时撞到路边树上,只好弃车逃跑,并将随身携带的背包丢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志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