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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坠入采光井身亡 父母状告开发商索赔130万
发布时间:2011-10-27 10:53: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范芃 郭腾腾)
12岁少女小婷,在小区玩耍时跌入地下室采光井不幸死亡。小婷的父母以开发商违反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两单位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30万元;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消除隐患,采取防护措施。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11年6月30日晚7点50分左右,小婷在海淀区北蜂窝中路丙8号信悦华庭小区内玩耍时,因小区南侧地下室采光井上的采光板断裂导致跌落死亡。女儿的死亡与被告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原告认为被告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的开发商并未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在地下室采光井上覆盖钢筋防护栏,仅仅覆盖一层采光板违反相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被告二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主管部门未尽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诸如设置阻隔、阻拦设施以及未设置警示标语等。 小婷的父母表示,女儿作为家中的独生子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不仅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更是在北京市多项竞赛中获得取得不错的名次。女儿的不幸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和压力,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状态,故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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