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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一男子交恶友误入歧途贩卖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27 15:06: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玲 刘章林)
26岁江西省大余县男子周连福因为手头紧,竟然为了赚钱帮人贩毒,四天内向6人贩毒28次。10月26日,被告人周连福被大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1年2月中旬,周连福在大余县新城镇一网吧结识了“肖公子”,并向其道出手头紧希望搞点钱的想法。2月27日,“肖公子”便找到周连福,说是可由其提供K粉,让周连福去大余县城贩卖,周连福负责送货收钱,每天可得至少100元的报酬,销量好的情况可得200元。由于手头紧,加之缺乏法律常识,周连福为了赚钱便轻率地答应了为“肖公子”贩卖K粉。 在得到周连福的肯定答复后,“肖公子”在第二天就为周连福在大余县城租了间房子,并交代了周连福贩卖K粉的方法,并给了周连福一辆摩托车和一部存了号码的手机,用于更加隐蔽地贩卖K粉。之后,在3月1、2、6、7日四天内,周连福便将“肖公子”提供的K粉向6人贩卖28次,累计卖出19.5克,获得赃款1950元。 3月7日晚上,警方在宾馆抓获了吸食毒品的汤某,在汤某的协助下,将正前往宾馆贩卖毒品的周连福当场抓获。 庭审中,周连福能够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连福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能够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条款,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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