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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田峪长城“滑道”追尾 受害人状告景区维权
发布时间:2011-10-31 14:47: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君凤)
近日,北京市怀柔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在慕田峪长城游玩“滑道”项目,而发生“追尾”事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1年7月30日,原告带领自己家人及客户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长城景区内的营业景点游玩。门票每人110元,含有“滑道”游乐项目费用。在游玩过程中,一名游客驾驶的小车与原告追尾,造成原告身体严重损害,身份无法行动。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紧急送往北京市怀柔区第一医院治疗,后经过诊断,原告腰部右侧横突骨折。在治疗过程中,被告为其原告承担了部分医药费。 原告认为,因被告北京慕田峪长城施必得滑道娱乐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游乐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且被告对该项止管理不善,致使发生追尾事件。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3740.93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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