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天 醉驾又获拘役3个月
发布时间:2011-11-04 11:32: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新文)   安徽省怀远县的谢云飞不仅无证还酒驾,在被行政拘留15日后,近日,又被怀远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1年5月16日2时许,被告人谢云飞醉酒后无证驾驶皖C94527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在本县工业园区小渔村附近路段行驶时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新城区派出所查获。安徽大禹司法鉴定所鉴定确认:谢云飞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200.7952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云飞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虽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本应酌情从轻处罚,但其有犯罪前科,综合考虑各量刑因素,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