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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司机性骚扰学员被开除 驾校不满仲裁起诉
发布时间:2011-11-07 09:59: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凯)
因接到学员投诉班车司机何某(化名)对其进行性骚扰,驾校遂以该何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后何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裁决驾校应向何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驾校对仲裁委的裁决不服,遂将何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市海淀区远大汽车驾驶学校(以下简称远大驾校)诉称,被告何某原在该校任班车司机,负责按照指定线路接送学员上下课。2011年4月有数名学员向驾校举报何某利用工作之便掌握她们私人电话后,向她们打下流电话,发送淫秽信息。接到举报后,远大驾校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举报人的手机通话记录中确有何某在非工作时段的来电,并且收到了来自同一不记名手机号码发送的淫秽短信。虽然何某拒绝承认是其所为,但远大驾校认为此事严重影响了驾校的声誉,故以何某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为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何某认为驾校应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遂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仲裁委认为远大驾校未请举报人出庭作证证明何某确有不轨行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存在瑕疵,故裁决驾校应向何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驾校认为,何某的行为使驾校的社会评价受到了严重贬损,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求。 被告何某对远大驾校的主张不予认可,辩称其并未对上述举报人实施性骚扰,短信并非其所发,手机的通话记录是因为他跟举报人是朋友关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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