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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法院多途径开展“大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07 10:11: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秀华 田锡斌)
最近,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大调解”工作如火如荼进行着,全院干警藉此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谐司法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与公安局、信访局、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建立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巧借行政部门的优势资源,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在全县各行政村设立了巡回办案接待站,且每一个村、社区设立一名调解工作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联络和工作指导,通过委托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减少审判工作的压力;四是积极发挥工会、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并借助一切有益调解工作的力量,切实促进调解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多方联动大调解格局的建立,整合了法院与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优势资源,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县范围的大调解工作网络,这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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