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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前妻出国期间“篡权” 大股东一纸决议引诉讼
发布时间:2011-11-09 13:48: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涛)   前夫王金平在其出国期间主持召开了股东会,一纸决议免去了前妻李朝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李朝华愤而向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李朝华诉称:其前夫王金平占有公司60%的股份,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09年离婚。去年二月份其出国三个月,回国后得知其前夫独自召开了一次所谓的股东会,并形成了一份决议,免除了其法定代表人职务,由他来担任。

    王金平称:其是公司的大股东,完全有权利召开临时股东会并通过决议,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他认为李朝华应该交出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公章,配合自己完成工商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他还表示,如果李朝华愿意以150万购买自己的股份,自己愿意转让股份,退出公司。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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