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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女星“被隆胸”诉至法院维权索赔
发布时间:2011-11-11 11:06: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永 窦娟)
女星刘敏(艺名刘子璇),因其照片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南京慧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用作宣传乳房整形手术,将两家单位起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两家单位向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刘敏艺名刘子璇,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戏,素有“小李嘉欣”之称,是网络上很火的平面模特和各大封面杂志的时尚宠儿。2011年6月,刘敏得知,其照片擅自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南京慧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辖网站使用。其照片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总队医院用作“济南隆胸整形专家:乳房整形必知细则”一文的配图,同时发现在山东武警整形-39健康博客上同样使用了其照片为其隆胸手术进行宣传。同时其照片亦被南京慧泉文化传媒公司所下辖的整形网站用作一篇关于韩式隆胸配图。 刘敏认为,该医院及该文化公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其肖像权,其照片被用于整形手术的宣传,易让浏览者以为其做过此类手术,降低了其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故将该医院及该文化公司起诉至法院。 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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