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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失火殃及租户 网吧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发布时间:2011-11-14 10:40: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水连)
2011年5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的天下城市场着火,上百商户受到影响。租户北京厉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双奇速上网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双奇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北京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城)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双奇速诉称,2009年1月公司与天下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天下城将该市场三层西侧约320平方米的场所出租给双奇速用于网吧经营,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25日至2014年5月15日。双奇速于合同签订之后即入驻市场从事网吧经营。2011年5月8日,天下城市场发生火灾,导致双奇速经营场所装修被毁,计算机进水,电路及网络线路损坏,空调烧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至今仍不能进入市场经营,租赁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要求解除与天下城房屋租赁合同,并退还已付的房屋租金,同时赔偿停业赔偿金、网络设施、计算机赔偿金、职工工资、空调损失费、影视服务软件产品使用费、易游网娱平台服务费等共计92万余元。 原告双奇速认为,天下城作为市场的出租方和管理方,有义务保证市场的安全,但由于天下城工作人员擅离职守,在空调着火时没有及时发现才导致火情扩大,天下城对火灾负全部责任,故应当赔偿双奇速的上述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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