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来宽 高明杨)
为了及时弥补受害家庭的损失、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探索出从诉前保全开始就着力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到起诉阶段着力化解。以充分满足受害方实现赔偿金到位的这一诉讼目的和迫切要求。
近年来,随着道路上的机动车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迅猛上升,此类事故大都造成受害者伤残或直接死亡,给事故双方家庭精神上、物质上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该院一是重在消“气”,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互有怨言,对立情绪大,尤其是受到损害的一方,这是,该院重在舒缓双方“气”上下功夫,尽量说服双方放平心态,友好协商,妥善解决纠纷;二是重在减“争”,交通事故双方一般在责任比例分担及赔偿标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该院重在进行法律释明,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注重向肇事一方明示其已经给对方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痕,说服肇事者在赔偿方面尽可能的给予受害方以弥补,从而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三是重在促“履”,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结束并非意味着工作的完成,由于种种原因受害方迟迟难以拿到赔偿款,加之受到损害或失去亲人后一时无法工作,导致生活上产生一定困难,该院在案件调解结束后,积极敦促肇事者体谅受害者的难处,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有保证金的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受害一方及时拿到赔偿。
通过“三法”化解,今年 1至10月份,该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67件,审结832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