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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手术致病人身亡 法院调解家属获赔
发布时间:2011-11-15 10:38: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崇军)   11月14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7日中午,原告方的亲属胡遵凡因肚子痛到被告吉水县人民医院就诊,经过CR检查,初步诊断为腹膜炎(胃穿孔)。被告方医生认为应做剖腹探查术,于当天下午3点30分将胡遵凡送入手术室实施麻醉。在胡遵凡推入手术室二小时后,胡遵凡便昏迷不醒,于第二天下午去世。南昌大学医学院病理与法医学系医疗事故争议尸检报告书结论为:胡遵凡的主要死因为胃癌并发癌性穿孔、弥漫性腹膜炎、腹腔炎性积液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麻醉反应在死亡过程中起一定的辅助促进作用。原告为了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支持其诉讼请求。

    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吉水县人民医院除已支付的抢救及尸检等费用外自愿再补偿原告胡道平、肖九连、胡水清因其亲属胡遵凡死亡的各项费用21500元,并保证在2011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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