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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三方联动促和解 相邻纠纷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1-11-15 11:36: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薛昌生)
2011年11月14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荔浦县建设局和城北街居委会三方联动,成功执结了一起因相邻排水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了邻里的和谐。
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房屋相邻,都是荔浦县荔城镇人,双方因排水问题,被执行人加建第三层楼房引起的滴水问题,厨房、卫生间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鉴于该案系邻里相邻纠纷,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地按照判决书去执行,而是联动多方力量尽最大可能促使双方和解。 荔浦法官同荔浦县建设局干部一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邀请荔城镇城北街居委会的调解员共同进行现场调解。他们从传统道义、邻里友谊、社会公德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从法律责任的承担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对双方均有利的调解方案供其参考。经过一个上午情理法的分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王某同意修理、疏通人行道下面的排水口,宋某自愿将人行道上面的排水沟用水泥板覆盖;王某将其三楼的排水管与地下的排水沟直接连接。 至此,一起棘手的邻里纠纷终于得以化解,荔浦县人民法院又一次借助社会多方力量实现了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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