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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乘客伤残 司机车主挂靠公司共担责
发布时间:2011-11-15 11:44: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搭乘朋友汽车回家出车祸受伤致残,肇事司机、车主、挂靠公司相互推诿拒绝赔偿,被朋友告上法庭。11月14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司机朱颜良赔偿原告欧阳镇盛损失265486元,车主周济善担连带赔偿责任,挂靠公司物达汽运公司承担垫付责任。

    2011年1月5日,朱颜良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从浙江返回,在樟吉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上前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二车受损及车上搭乘人员欧阳镇盛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由朱颜良负全部责任。欧阳镇盛受伤后经南昌等医院治疗两个多月并被截肢,经司法鉴定欧阳镇盛为五级伤残。医疗伤残费等损失核定为339590元,除保险公司赔付54100元外,其余损失265486元肇事司机、车主、挂靠公司相互推诿拒绝赔偿,欧阳镇盛则诉至法院,要求肇事司机、车主、挂靠公司共同赔偿该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颜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追尾撞上他人驾驶的机动车辆,致原告欧阳镇盛受伤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相应对原告欧阳镇盛的损失也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周济善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对原告欧阳镇盛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物达汽运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挂靠人,应对原告欧阳镇盛的损失承担垫付责任。原告欧阳镇盛诉请法院要求上述四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法规,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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