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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住房出现严重裂缝 业主索赔10万
发布时间:2011-11-15 16:07: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艳雯 孙春牛)   小区业主彭先生拿到新房钥匙并准备住进去,发现房屋地面和顶部出现严重裂缝,在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其赔偿房屋贬值损失并承担房屋所有修复费用。近日,北京市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该案原告彭先生诉称,他于2010年5月12日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坐落于顺义区某小区房屋一套。2011年9月20日领取房屋钥匙,他到房屋内查看,发现南卧室地面和南卧室至北卧室顶部出现严重裂缝,他当即告知物业公司。2011年10月12日物业公司找到施工单位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建筑单位去了一名技术人员,查看后说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其答应只做表面修复。彭先生对此不同意,又找到被告要求更换房屋,被告不同意。原告彭先生认为被告出售给他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该房屋贬值10万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房屋贬值损失109161.5元,要求被告及时为原告修复房屋,承担修复产生的费用,赔偿原告因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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