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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忍丈夫毒打携子离家十年 妻子诉求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11-16 15:51: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孝鹏 袁鹏)   难忍丈夫毒打,妻子携儿子离家出走十年,后诉至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获准。

    1986年,19岁的任某与30岁的肖某经人介绍认识,之后不久便按照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由于任某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故并未领取结婚证。很快二人的女儿和儿子便先后降生。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年龄差距比较大,缺乏共同语言,二人之间不断发生摩擦;加上肖某脾气暴躁,经常无缘无故殴打任某。2000年,忍无可忍的任某带着儿子一起离家出走(其女儿外出上学)至今。目前,双方的子女皆已成年,女儿已经出嫁,儿子跟随任某在外地打工。2011年,在儿子的鼓励下,任某终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肖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某与肖某经人介绍认识,自1986年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同居生活,双方均已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实质要件,故双方的同居关系应按事实婚姻处理。法院对任某与肖某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关系的现状、要求离婚的原因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定任某与肖某符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条件,任某请求与肖某离婚理由成立,遂支持任某的离婚申请。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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