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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财心切盗窃市场买菜人 逃离途中被抓
发布时间:2011-11-18 14:50: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升攀 陈韵妃)   被告人求财心切,把目光瞄向了市场买菜人的钱财。11月17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振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被告人何振杰与一名叫“阿明”的男子经密谋到市场内盗窃买菜人的钱财,后于2011年4月12日8时许,窜到贵港市城区三合市场门口附近,窥见陆某在贵港市港北区解放路中国南方电网荷城营业厅门口路边买菜,将一辆价值人民币2516元的白色北京羚木王牌二轮电动车停放在身后,钥匙插在电门锁上,两人遂将该电动车盗走。当被告人何振杰驾驶盗得的电动车搭载其同伙逃至港北区和平路明珠商业中心后面的空地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拦截,其同伙趁机逃脱,被告人何振杰则被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盗电动车发还失主陆某。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振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何振杰当庭认罪,且被盗的物品已收缴归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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