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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瓦工未按图施工造成损失被诉索赔2万
发布时间:2011-11-18 15:11: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红彦)
在帮私人建房时,承揽人不按房屋设计图纸施工,造成房屋结构不合理。2011年11月17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温湖南等五人赔偿原告陈国庆损失28000元。
2010年6月,原告陈国庆与被告温湖南等五人签订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由被告方承揽原告建房的泥工工程。施工过程中,被告方没有严格按房屋设计图纸施工,导致房间布局不合理,影响使用。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造成损失后的返工费用评估为28000元。被告方以原告口头同意其改变施工图为由拒绝赔偿原告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泥工温湖南等人,应当按图施工,若对施工图进行改变时,应当履行变更手续。未履行手续变更图纸施工,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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