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泥瓦工未按图施工造成损失被诉索赔2万
发布时间:2011-11-18 15:11: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红彦)   在帮私人建房时,承揽人不按房屋设计图纸施工,造成房屋结构不合理。2011年11月17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温湖南等五人赔偿原告陈国庆损失28000元。

    2010年6月,原告陈国庆与被告温湖南等五人签订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由被告方承揽原告建房的泥工工程。施工过程中,被告方没有严格按房屋设计图纸施工,导致房间布局不合理,影响使用。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造成损失后的返工费用评估为28000元。被告方以原告口头同意其改变施工图为由拒绝赔偿原告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泥工温湖南等人,应当按图施工,若对施工图进行改变时,应当履行变更手续。未履行手续变更图纸施工,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