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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善用调解策略解决纠纷
发布时间:2011-11-22 14:24: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日,家住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培石村的黄某给巫山法院打来电话,感谢法官灵活办案让他既无路途奔波之苦,又节约了几千元的往返开支。

    黄某曾因在外地做生意差钱,向在家乡的王某借到现金5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然而,由于生意不景气,时过一年也没有还上,王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被告黄某在外地,通知其回巫山开庭将会大大增加被告的负担。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让两位当事人沟通,最后达成由被告在30日内将5万元借款汇给原告的调解协议。

    调解是一门学问,一定要讲究策略。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方式,讲究调解艺术,把每一个案件的调解当作是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尽量用“和谐”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该院牢固树立“能调则调、调判结合、诚信文明、情法并重、和谐共赢、案结事了”的调解理念,大力倡导调解结案,通过建立全面调解、重点调解、奖励调解等机制,形成了诉前调解重指导、诉中调解重方法、诉后调解重释疑的调解新模式,并积极推行执行中的和解,将调解贯穿在信访接待、立案、庭前、庭审、判决前、执行等诉讼过程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和每个点上。

    去年以来,该院采取“举例法、权衡法、释明法、冷却法、亲情法”等调解方式,共调解各类纠纷3122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率达90%,被告人当庭兑现赔偿款累计80余万元。并在审结的576件离婚案件中,采用“矛盾消除法”、“情感追忆法”、“反例教育法”等调解法,促使224对夫妻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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