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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闯红灯 涉嫌交通肇事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11-22 16:29: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11月22日,江西省遂川县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2011年4月15日,被告人尹温斌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县城沿工农兵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行至县交警大队门口交叉路口时遇红灯,但未停车等候仍继续向前行驶,因而与由东往西正常行驶的陈耀群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耀群受重伤甲级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遂川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尹渭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渭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辆,因而发生致一人重伤甲级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尹渭斌具有自首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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