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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2 17:20: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雷)   根据2011年11月17日广西区钦州市“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指示精神,为积极推进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11月21日,钦南区法院刑庭集中宣判了一批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

    下午三时整,法警大队长施日家、指导员苏崇信等20名法警将被告人邓荣国等10名罪犯从看守所押解到本院第二审判庭,刑庭庭长黄国利对上述10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卜大颖、何培辉、李冰、邓荣国、等10人因分别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强奸罪等罪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等刑期,并处罚金。此次集中宣判,有效的震慑了毒品等罪犯,净化了社会环境,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将在12月份组织干警分别到辖区内的2所中学,以法制讲座、流动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有关预防毒品犯罪发生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同时,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公开宣判、印发布告等形式,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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