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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电影起纠纷 男子将劝架者刺死潜逃20年
发布时间:2011-11-24 15:30: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吉安)
因放映电影起纠纷,十余人手持凶器将被害人杀死,犯罪嫌疑人潜逃20年。日前,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淦水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1991年6月30日晚8时许,永修县九合乡电影放映队在九合乡杨柳村凡屯组放电影时,九合乡杨柳村长滩组淦家村民淦元港(已判刑)、淦家贵(已判刑)与九合乡杨柳村渡岭徐家村民徐昌柳因第二天电影拿到哪里放映一事发生争吵。徐昌柳见长滩淦家人多势众,便叫本村的人回去拿东西(指凶器)准备斗殴,淦元港等人亦叫本村的人回去拿凶器。徐昌柳等徐家人将路经杨柳小学附近的淦克河抓住扣留,并追杀跑淦家的一些人。被害人徐昌鑫闻讯后,为制止事态的扩大,劝说徐昌柳等人放了淦克河并找淦家人做工作,进行劝阻。与此同时,被告人淦水龙与淦家村民淦勇、淦家贵、淦元港等人从家中分别拿着梭镖、鱼叉、扁担、木棍等凶器准备杀到徐家去。当得知被害人徐昌鑫正在凡屯禾场做劝阻工作后,淦元港、淦克针、淦勇等人认为这是徐昌鑫设的圈套,要杀徐昌鑫,被同村人劝阻。被害人徐昌鑫见状便往上凌组跑,被告人淦水龙同淦家贵、淦元港、淦勇等十余人手持梭镖、鱼叉等凶器分两路包抄追杀,在禾田里追上徐昌鑫后,用梭镖、鱼叉、木棍等刺打徐昌鑫,将被害人徐昌鑫杀死在禾田里。经鉴定,徐昌鑫系被他人用梭镖、铁叉之类凶器刺伤肺、心脏,造成肺、心脏严重损伤合并急性大出血死亡。淦水龙潜逃。2011年5月,淦水龙落网。 被害人徐昌鑫死亡后,其家属于1991年得到赔偿2万余元,2007年淦元港、淦勇、淦元胜、淦克针四人共赔偿了18万元。2008年,淦家贵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人民币5万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淦水龙的家属代淦水龙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5.4万元,被害人家属请求法庭对被告人淦水龙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长滩淦家与渡岭徐家的部分人仅因争夺电影优先放映权持械准备斗殴,被害人徐昌鑫在得知情况后积极做双方的劝阻工作,却被长滩淦家人认为是徐家人设的圈套,被告人淦水龙与淦元港、淦勇、淦克针、淦元胜等人不顾他人劝阻,伙同其他长滩淦家人持械追杀徐昌鑫,致使徐昌鑫被当场杀死,被告人淦水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害人徐昌鑫死亡系多人加害所致,被告人淦水龙虽参与了追杀徐昌鑫,但没有证据证实其对被害人实施了致命行为。被告人淦水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鉴于本案因民间纠纷引发,被告人家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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