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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司法确认让非诉调解更给力
发布时间:2011-11-25 16:02: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曹智宏)
“法院司法确认不但快捷不收费,而且为我们的协议履行上了一道保险。”11月24日,朱某在接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决定书后,感激地对着法官说。
该院将受理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范围和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范围等资料予以公示上墙,并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向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承诺对双方确认案件,尽量实现“四当天”,即当天受理、确认、送达、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减少当事人成本支出,鼓励当事人接受调解;在调解时间上进行灵活安排,当事人可择期调解、预约调解;对确认民调协议法律效力的案件,可申请法庭上门受理、上门确认;如当事人不履行确认书中的义务,优先立案执行。 由于司法确认机制的大力推行,当事人屡调屡悔、久调不执的现象已越来越少,实践证实司法确认已真正成为利民便民措施,原来相对“遇冷”的民间调解也不再无人问津。据统计,今年1-11月,该院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0件,均是当日收案,当日办理,且案件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履行率达100%。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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