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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购摇号难 两名北京男子乘机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30 11:27: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懿)
两名“80后”北京男子以虚构帮助摇号中签为名骗取他人8000元。日前,两男子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有期徒刑6个月,并分处罚金1000元。
2011年5月18日,被告人韩某伙同被告人陈某,在海淀区京师大厦楼下,虚构能帮助被害人刘女士、张先生办理在京购车指标的事实,由韩某化名刘超,以伪造的居民户口薄作为抵押博取被害人刘女士、张先生的信任,骗取被害人刘女士、张先生定金人民币8000元。 据被告人韩某供述,他发现身边很多人希望规避机动车限购令购买车辆,于是在网络上发帖声称自己能够申请到在京购车指标。通过网络被告人韩某锁定了被害人刘女士,二人商定由刘女士支付3万元让韩某帮其办理在京购车指标一事。 当被害人刘女士在交付定金后迟迟不能通过审查,遂发现自己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将被告人韩某、陈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陈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赔全部赃款,法院对二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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