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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县首例醉驾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1-11-30 14:41: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昕如)   11月29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醉驾入刑”案件,这是今年5月1日刑法修订规定“醉驾入刑”以来,宾阳首例醉驾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2011年6月30日晚,被告人陶某在家中饮酒后驾驶一辆面包车到洋桥圩游玩,后被正在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陶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200mg/100mg。在庭审现场,被告人陶某对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的。”陶某承认,他知道从5月1日起醉酒驾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为一时高兴还是喝了酒,没想到竟成为宾阳醉驾入刑“第一人”。庭审中陶某当庭认罪,并表示以后绝不酒后驾车,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据悉,法庭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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