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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用假户口骗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1-12-02 08:50: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农妇在自己以搬迁人员身份领取了滑坡搬迁避让安置补助款65312元后,通过购买假户口,将自家户主变更为丈夫落户他村,又以搬迁人员身份再次领取国家滑坡搬迁避让安置补助款65312元。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发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1日,被告人张发英依照巫山县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项目的政策,以伍柏村3组搬迁人员身份同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巫山县槽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安置补助销号合同,领取了一户4人的滑坡搬迁避让安置补助款65312元。

    2010年5月,被告人张发英通过购买假户口,将自家户主变更为丈夫李茂彬,服务处所由伍柏村3组变更为锁龙村1组,又以锁龙村1组搬迁人员身份同曲尺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唤香坪滑坡点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安置补助销号合同,再次领取国家滑坡搬迁避让安置补助款65312元。2010年10月9日至11月6日,重庆市审计局对巫山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张发英一户4人以锁龙村1组、伍柏村3组搬迁人员的身份,分别在二期地灾唤香坪滑坡搬迁避让项目、三期地灾槽坊滑坡搬迁避让项目中重复申报,共领取搬迁避让补助资金13.06万元,多获取补助资金6.53万元。经曲尺乡人大主席李光银及锁龙村支书张福平给张发英做工作,张发英于2010年11月17日将其骗取的地灾补助款65312元退回到曲尺乡财政所。

    2011年3月2日,被告人张发英主动到巫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发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虚假户口,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6531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发英及时将骗取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退还到曲尺乡财政所,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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