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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法院注重“庭外功夫”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1-12-02 10:47: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詹菊生 汪红霞)
11月下旬以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在法庭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院长李国武的亲自带队下,深入基层,对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分片进行新一轮培训。这次培训,以村级“两委”换届为契机,着眼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更新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稳定“两员”队伍,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人民法庭工作模式转型。
为搞好这次“两员”培训,该院组织了4位业务骨干,以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工作实际为着眼点,认真编写了人民调解法、婚姻法解释三、有关农村建房侵权责任、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法4课讲义,确保培训内容与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讲课中灵活列举本地的一些生动、形象的案例,使得参加培训的人员听得进,理解得深,又能掌握运用。 这次培训,除了讲课辅导之外,还组织了3个基层法庭庭长、业务骨干随班和参训的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一起互动,针对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答疑和个别指导,并从中了解和排查这一阶段该辖区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一起探讨化解、防免途径。 参加培训的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认为,通过这样有针对性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中的能力,更有信心做好调解纠纷和司法助理工作。 这次培训班,每到乡镇都是乡镇长亲自主持。他们认为,法院支持基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扎实、力度大,而且选择农村“两委”换届和农闲、接近年底矛盾纠纷多发的时间段对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很及时,很到位。 注重庭外功夫,指导好人民调解,培训好司法协理员,不断向他们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做调解工作的技能,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或化解在萌芽中,是该院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做法。通过主动服务的庭外功夫,已经收到了人民调解工作日渐规范、基层人民法庭辖区成诉纠纷呈现下降的好势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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