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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祝寿喝白酒 醉驾撞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12-02 13:47: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为母亲祝寿一时高兴,就多喝点白酒,谁知在路上醉驾撞人,反而被判了刑罚。12月1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郑学健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3日中午,被告人郑学健因给母亲庆祝生日,和兄弟姐妹在一起吃饭,期间郑学健喝了二、三两白酒,大约下午15时,酒后无证的郑学健骑轻便摩托车离开。在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同向行驶的被害人吴晓叶驾驶的电动车撞翻,后被告人郑学健将车匙拨掉后离开现场。受害人吴晓叶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在周围群众的指引下,在附近一家属院内找到了被告人郑学健,被告人郑学健向警察承认了骑车撞人事实。经鉴定,被告人郑学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mg/100ml,系醉酒。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学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郑学健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本次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因其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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