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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迎飚   发布时间:2011-12-05 09:06:42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在于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和谐,认真解决好民计民生问题等相结合。深秋初冬,特从影响和谐稳定和民计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深入赣中一县二区“三地”开展调研活动,探寻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途径。

    一、基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进展现状

    “三地”傍位赣江中流两侧,邻依为城市中心区、城乡结合区、农业县,地理占居挑起赣中经济大梁“工业走廊”的半壁江山,环境规模具有内地新兴的城乡一体化走向,社会功能蕴有基层政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典型意义。

    高层重视,高位推动。基层社会管理主要是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近年来,作为县区政权的高层面,“三地”的党委,政府正在把辖域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新的“政绩工程”,把社区和乡村的社会管理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列为急事来议、大事来抓、要事来推。二区一县“大动作”分别是:提出并围绕“打造人文社区,建设秀美乡村”口号,强化和改善民生保障,促进全区的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先后召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和创建和谐区大会,部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结合实际提出攻坚项目,对每个项目明确区领导、牵头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出台并实施《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工作》的政法“1+3方案”、《加强新时期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信访“1+4方案”。

    保障民生,强化基础。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统筹解决民生为基本思路,着力抓好解决民生的制度安排。在全面落实教育、就业、医疗等普惠性民生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福利院、敬老院的新建与扩建,困难房危房改造,失地农民保障等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民生基础工程。该城市中心区财政已确定投放2000余万元资金用于街道、乡镇民生工程建设,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民生工程建设规模力争达到区财政投入资金的5~10倍。另一农业县通过“三民”活动发现民生问题,统筹解决问题资金500余万元,解决民生问题1000多件,建成保障性住房927套,新建、改建学校8所、乡镇卫生院17个、农家书屋147个等,一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以及特困群体生产生活等突出的民生问题和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一是试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信息化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二是抓住“提前介入、衔接监管、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五个环节,坚持“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原则,实行村(居)干部、司法所人员、亲属、公安人员四个帮一个的“四帮一”制度,试点与企业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工作的帮教基地,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三是探寻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监护、管理和服务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给空巢老人赠送“一键通”通讯设备,加强与空巢老人的联系与服务,农村组织安排留置守儿童定期外出务工父母通亲情电话等,均见实效。四是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员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加强了监管。

    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了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团体、自治组织管理相结合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乡镇(街道)建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组建巡防队伍,联络熟工人员,整合基层站所力量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群众事务,初步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服务联动的社会管理格局。还注重以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在调研县有85%的中小学被命名为平安校园、90%的正科级单位被命名为平安单位的基础上,又在紧锣密鼓开展“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活动。在城区社会服务机构中,“社区服务中心”集20个职能部门提供服务近百项,实现“公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开设“12343助万家”家政热线,服务熟工由志愿者和加盟服务商组成,采取政府无偿提供中介服务与加盟服务企业或人员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形式,为市民需求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有应服务,该中心被市民称为“服务大超市”、“生活110”,还被商务部列为“家政网络服务中心”示范点,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   

    力抓社会管理重点问题的治理。一是以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访网络为平台,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揽子解决”工作模式,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了在基层。二是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场所、领域、人群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以及突出治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三是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机制,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力量,以行业职能部门为依托,重点突出对医患纠纷、山林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学生安全事故纠纷以及劳资等纠纷的化解。

    建立评估和应急机制,促风险危机能预见早除。通过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前置性程序,主要有房屋拆迁评估、招商引资评估、司法立案评估,公益服务评估等。组建危机快速应急处突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突能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强化对重点地段、区域的信息化应用监控,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如城区街道以低保听证,开创社区事务民主化;以恳谈会形式,提升社区服务优质化;以办事公正公示,促进社区稳定、祥和。县镇组建和加强了巡防大队、灭火大队、城管大队、城建大队的建设,并适时组织处突演练,在社会管理中取到了法治威慑作用。

    二、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错位和困惑

    非正常信访势头依然高居。信访,是群众对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选择予以解决的合法途径,做好信访也是人民政府的职责所在,但本正当的诉求权力一旦被滥用,加之行政主体解决问题的方法简单、滞后,使得出现非正常上访且量高不下。有些人在利益诉求得不到完全满足时,不断缠访闹访,甚至采取围堵机关、拦截车辆、冲击和破损办公场所、塞门堵路等过激行为;有些人断章取义曲解法律、政策,或者明知诉求没有政策、法律依据而受别有用心之人唆使、怂恿,抱着“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想当然地反复信访,甚至缠访、闹访、超级访。

    社会治安问题依然隐伏。随着社会开放性、流动性的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手段却没有置前甚至没有跟上,出现诸多复杂新情况、新问题。流动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为重点的人口管理问题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治安难点加大;民爆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险象不断;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等严重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生活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多发;以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的刑事犯罪危害不断;非法集资、金融犯罪、经济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续出,犯罪的动态化、组织化、智能化趋势明显,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

    社会矛盾纠纷依然凸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也带来了大量的新型社会矛盾纠纷。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争议,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劳动争议和涉及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与行政管理的“官民”纠纷,往往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调处更加难。据统计,一城区2009年以来共发生医患纠纷65起,其中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1起;今年上半年发生医患纠纷13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5起。在涉及死亡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出现到医院吵、闹、砸,恐吓医务人员等,甚至聚众将尸体抬到医院,设灵堂、摆花圈,行为极端。

    虚拟社会管控依然乏力。网络的繁荣发展,网上虚拟身份与网下现实身份却不对接,造成对各类重点人员网上网下动态轨迹的监控和案件预知、预判、预警和预动方面难以实效。社区网吧仍存在网民自律不够,职能部门监管不严,经营者管理不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赌博、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形成以网络平台为依托的隐蔽性犯罪组织;一些网民利用虚拟用户名恶意对他人实名进行污陷、报复,造谣中伤,散发有损政府形象、有害社会和谐的信息,酿成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

    特殊群体管理依然空档。在推进经济建设增长发展的大潮中,非沿海地区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农村占总人数50%的中青年基本外出务工,留守儿童达到总人数30%以上。由于缺乏父母的亲情与关爱,性格孤僻、冷淡是留守儿童的显著特征,加上缺乏父母的管教,这一人群又使学校周边网吧的生意火爆。有理由担忧,留守儿童往往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缺乏感情,何谈对国家、民族、社会的感情?还有社会老人,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这些特殊群体人数也越来越多,管理散发性越来越大,如果社会服务和管理停滞不前,极可能给未来的社会管理带来麻烦,给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不利的因素。

    基层政权弱化依然存在。当前,仅仅依靠政府管理“纵向到底”显得力不从心,废除农业税后,基层政府有责无权现象越发明显,基层政权治理乡村力量越加疲惫,已是无法包办也包办不了大量的社会事务。而乡、组两级“官员”职数有限,权力更有限,在农村便出现大量的社会事务“无人管”,出现许多空白点、薄弱点,一定程度使得宗族势力有所抬头;政治思想教育缺失,使得非科学思想甚至封建迷信烟灰复燃;道德文化引导脆弱,催生了少数基层群众的蛮不讲理现象;普法宣传工作乏力,给基层社会的依法管理带来极大阻力等等。

    三、反思当前基层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对创新社会管理的内涵认识不够。一些干部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为加强社会控制,忽视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激发社会活力等基本任务,没有把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社会权利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涵和任务。一些基层干部主动创新意识还有所欠缺,仍依赖于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和办法不多。一些行政主体人仅把人民群众当做管理对象,不尊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积极作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没有完全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涉及范围大、领域广、部门多,而一些职能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间沟通协作格局尚未形成,往往“一个部门干,几个部门看”,或各自孤军奋战、唱独角戏,即使有好的创新举措,也因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部分乡镇、单位存在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以及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社会公众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梗阻现象。

    维权意识还没真正普遍教化到位。创新社会管理一个显著的标志是,政权要依法行政,政府要向社会服务型转变,而现今还存在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不完备,部门职能分散、不清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相互扯皮;解决问题停留在以往形式上,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同时,群众较普遍有了维权意识,但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的意识还不够,遇到问题不愿选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正当的维权方式,而更多选择“零成本、快解决”的信访渠道,致使大量问题集中到信访部门,一些民商事纠纷甚至已经依法判决的诉讼案件也“信访不信法”。

    社会管理机构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社会在发展,社会管理的相对人在增加,而社会管理力量仍是20年前的编配。人员编制不足,管理人才缺乏,管理经费紧缺,管理平台破旧,一些地方、领域的社会管理工作,甚至陷入无人办事、无能力办事、无钱办事和借房办公的境况。工作中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出现,往往还来不及系统调查研究,有时仅靠坐在办公室里“拍脑门、想点子”,致使创新工作的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甚至制定出来的新举措不符合本地实情,严重阻碍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思维建议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现阶段,基层社会管理处在“风险”的风口浪尖上,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正趋漫向社区乡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正面临严峻考验。基层社会管理如何加强?如何走出新的路子?必须引起引起各级的重视,上下联动找准契合点、着力点。

    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夯实社会管理基础。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就表现为利益矛盾,经济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其他各类矛盾产生的主要根源。当前,只有通过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经济增长中得到实惠,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才能打牢社会管理基础。因此,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改善民生、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是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的关键。一是建立健全民生保障机制。努力健全社会安全网,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升农村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基本全覆盖水平,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基本内容的城乡救助机制,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同时,关心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拆迁居民、失地农民和城乡其他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医和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社会救助,让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努力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确保各利益主体在分配上机会平等。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机制运行,克服体制性障碍,打击不正当竞争,减少行政干预。政府各部门要坚持让利于民,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多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与民争利,不与基层争利,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失衡与社会公正问题。当前尤其要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利益问题,彻底扭转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传统开发建设局面。三是建立健全收入平衡机制。当前因公民身份差别和城乡差别导致补偿的巨大差异越来越被人们热议和指责,充分曝露出了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极需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尤其要增加中低阶层人员收入,有效缩小“三大差距”,切实保障实现公民“无差别”待遇,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社区、向农村倾斜,建立符合市情、统筹城乡、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有效缩小城乡差距。

    以加强社区建设为重点,构建社会管理平台。针对当前基层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普遍不高,社会管理服务机构和专门性人才比较缺乏以及一些体制性、保障性机制还不完善的现实,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管理组织。一是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能下放的职权下放到街道和社区,使其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在社区服务上,通过政府支持、社区共驻共建等方式,积极引导教育、保健、托幼、居家养老、家政等服务机构向社区拓展,不断完善为民便民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将民政、优生、矛盾调处、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合作医疗等服务窗口集中起来,实行“一体化”办公、“一条龙”服务,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大力推进农村村级组织建设。依法加强对民主直选村委会干部选举的监督和领导,设定严格的干部候选人标准,严防一些地方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插手选举,确保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加大村(居)、社区资金和政策保障力度。着力解决村(居) 、社区一级组织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经费、场所的保障问题,有效提高村(居)干部工资待遇,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大政治关心力度,对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村居、社区干部,通过选拔充实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中;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从高校、退伍军人中公开考录一批人员到乡镇、街道专门从事服务管理工作。

    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突破,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管理各类矛盾,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变、重大项目引进等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既要算经济帐,又要算稳定帐,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切实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切实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二是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完善村居、乡镇街道、县区、市四级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健全大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对接调处机制,强化实体运作,规范对接流程,拓展对接范围,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多元化调处机制。探索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完善复杂疑难信访领导包案、部门会办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加大对各类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依法做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和信访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效解决一些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问题。积极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推动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疑难问题调处,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四是探索建立突出矛盾纠纷长效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一综多专”的矛盾化解机制,以“党政领导、综治牵头、依托部门”为模式,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完善相关专业调处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劳资关系、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等突出社会矛盾和问题,建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规范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重点社会问题专门联动调处机制。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完善基础性关键性社会管理制度,做到有用的硬办法要用好、软办法要有效、老办法不能丢、新办法要跟上。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降低登记门坎,放宽准入条件,重点扶持发展包括城乡专业经济协会在内的公益性、慈善性服务组织。积极推行“费随事转”,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做好社会组织审批、年检等工作,做到事前及时发现、事中有效控制、事后妥善处置。二是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在推广“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开发建立可供各单位和企业共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联网,人保、教育、卫生、房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机制,整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资源,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和可操作性,让流动人口在就业择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同城同地同等待遇。完善特殊人群帮扶管理,扶助支持企业扩大安置基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度违法犯罪。三是创新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大力提高互联网安全管理能力,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引导队伍,正确引导舆情发展走向,防止不安全信息落地造成现实危害。同时,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机制,提高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严防形成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量。

    以推进依法治理为载体,提升社会管理固本根基。当前在一些地方领导人意识中,只专注于经济建设为,努力做大蛋糕,而忽视蛋糕的合理分配和对公平、正义的法治追求;存在着不依法办事、“良性违法”、无原则的“和解”、“以权代法”等现象,导致一些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和恶化。因此,一是强化政权法治意识。大力培育社会管理的法治精神,提高在法律轨道内解决各种矛盾冲突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摒弃野蛮打压、粗暴掠夺式的“人治”方式,摒弃“乱开口子”随意批示、“花钱买平安”的“运动式”方法。以自觉守法为基础,努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积极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在全社会上下营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自觉通过法治渠道反映问题、主动采取法治办法解决问题的良好法制氛围。二是坚持依法施政办事。法治要有法,亦要执法,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突破法律法规的边界。作为行政主体,要做到用制度行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合法办事,决不盲目决策、随意行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三是广泛深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拓展宣传教育平台,善于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宣传单(栏)、农家书屋等现代媒体,扩大法制宣传的渠道,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让民众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成果,走出“只要有事就得闹”的认识误区,尽快形成“信法不信权”、“信法不信闹”的自治意思大氛围。四是加强依法治理社会痼疾。在社会管理中,对非法扰乱、无理起闹、恶意缠访触犯法律,构成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利益的,就要依照法律予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内部矛盾不能一概用“人民币”解决,当个人利益侵占了他人利益,个人行为侵乱了社会秩序,个人自由侵害了公共安全时,社会管理的法律强制职能就要行使和发挥作用,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以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集聚社会管理合力。织织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应不断创新思路,大力构建社会管理组织新格局。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框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将技术性、服务性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良性管理格局。二是加强保障,统筹安排。根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大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经费、设施、装备等保障力度,政府要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中,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场所等列入规划,同时施工,确保到位。三是加强责任,合力推进。立足基层实际施职,坚持走基层路线开展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统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指导、提供支持,细化分解项目,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具体做好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和镇乡、社区应在操作中明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难题,确保工作如期完成。三是加强创新,完善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提高其公信力;积极研究和建立项目立审、联合协调推进、项目管理责任等制度,形成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在乡村、社区、外来务工集中地,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和经济社会组织“三位一体”模式,把党和政府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成基层发展、自治的主导优势。探索基层社会文化建设管理新路子,注重传统文化精华与现代文化手段结合,社区大众文化与网络健康文化结合,在基层文化的舞台上提高品位,倡导高尚。同时,应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做好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考评体系,把创新社会管理列入“一把手”工程,作为班子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到实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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