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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暗记工友银行卡密码窃取存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2-08 11:20: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工友银行取钱在旁暗记密码,后又盗来工友银行卡,支取现金被查获。12月7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盗窃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桥香犯盗窃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3500元。

    2011年1月9日,被告人陈桥香与同在遂川县某鞋厂务工的好友廖某一起上街,廖某用工商银行牡丹卡在ATM机上取钱时,被告人陈桥香站在其身旁暗中记下了廖某的银行卡的密码。同年1月24日下午,被告人陈桥香发现廖某的银行卡放在鞋厂宿舍床头的一个纸盒中,便趁廖某去洗澡时将银行卡盗走。同年1月26日晚,被告人陈桥香使用廖某的银行卡从银行设在该厂的ATM机上取走现金19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桥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桥香在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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