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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家暴”第一人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1-12-09 09:45:13


当庭宣判。
小朋友向小丽献爱心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乐华方 孙良晶 邰胜波)   2011年12月7日,云南省彝良县法院在县人民广场公开审理一起因实施家庭暴力而触犯刑律的案件,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徐进犯故意伤害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进系家中独子,从小娇生惯养,长期好逸恶劳,酗酒后便使用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其前妻难忍暴行便与其离婚,但妻子走后,被告人仍不思悔改,将暴行发泄在三个未成年子女身上,为逃脱父亲的魔爪,年仅15岁小娥不得不弃学随母亲外出务工,大女儿走后,被告人徐进的暴行更加猖獗,无端对在家读书的小丽兄妹进行辱骂和暴打。 2011年11月5日,被告人徐进酒后手持木棒等物对小跃、小丽进行暴打,由于二人惧怕父亲的棍棒,竟然10余天不敢回家生活和到校学习,最后小丽姨娘在给小丽洗澡时才发现小丽的伤情。徐进的暴行致小丽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面积达492.3平方厘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彝良县妇女联合会得知情况后,根据小丽的伤情鉴定,依法向法院对徐进提起自诉(因小丽之母惧怕徐某,主动放弃诉权),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极为重视,便主动对此案进行调查,并公开庭审核对事实,被告人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院遂根据徐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因此案极为特殊,有数千群众到庭旁听,当发现小丽兄妹二人在庭审现场时,主动走上前去,向兄妹二人伸出援助之手,一位年仅4岁的小女孩,极为同情“哥哥、姐姐”的遭遇,将自己的零用钱送给给了小丽兄妹,希望他们二人好好学习,并给了兄妹二人一个童心的拥抱。在场的观众见此情景,也纷纷的伸出援手,用自己的绵薄之力,给小丽兄妹送上自己的一片爱心。这个冬天很冷,但有这么多人的关爱,也许失去父亲的冬季,小丽兄妹更加温暖。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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