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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召开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1-12-09 09:50:44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霞 刘婷)   12月7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市采取宽严相济政策,敦促在逃犯罪人员自首统一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来自江西电视台、新法制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九江日报、九江电视台、九江广播电台、浔阳晚报、九江晨报等省、市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并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在逃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为落实上级部署,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迅速行动,先后于2011年7月27日、10月26日及时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犯罪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自通告发布以来,一批在逃犯罪人员慑于法律威严、政策感召,纷纷投案自首,主动接受法律处罚。通告及清网行动取得明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统计,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在逃人员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案件23件26人,其中审结案件21件23人,23名被告均得到了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新闻发布会上,九江中院刑一庭、刑二庭负责人通报了此次通告及清网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处罚原则,并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同时重点介绍了在通告期间投案自首与平时投案自首的区别。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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