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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荣获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称号
发布时间:2011-12-09 11:28: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安)
12月1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被省档案局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称号。这是自1997年该院被评定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省一级标准,档案管理升级后,再次获此荣誉。
据了解,该院档案室由阅览室、办公室和库房三室组成,总建筑面积为231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建筑面积为178平方米。库房内有21组密集架和4组标准柜,同时配备了立式空调2台、壁挂空调1台、计算机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温湿度计两台、防霉防虫药、灭火器及装订等用具,此外还配有2名专职档案员,使档案室在管理、监测方面有了可靠的保障,改善了管理档案的条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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