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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构建“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1-12-12 16:49: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黎)
针对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多、对抗程度高、升级速度快的特点,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敢于创新,细化处置程序和处置策略,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了案结事了,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构建纠纷调解配合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衔接,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讲评、培训、通报案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成功率。贯彻调解优先思想,委托人民调解机构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立即出具民事调解书或给予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该院及时立案,依法公正作出裁判。 试点建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为了使医疗纠纷的审理专门化、调处专业化,该院试点建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确定有审判经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该试点巡回法庭不定期深入各大医疗机构,指导建立医疗事故应对机制、点评医疗瑕疵,宣讲医德医风法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概率。 发出司法建议书。该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向卫生系统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卫生系统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医德教育,减少工作瑕疵;建议卫生系统建立矛盾化解机制,在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做好矛盾解决的领导、指导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促使医疗纠纷化解,尽量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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