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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将调解作为定纷止争首选方式
发布时间:2011-12-13 11:40: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永东)
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定纷止争的首选方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今年,该院共受民商案件2980件,调解和撤诉结案2398件,调撤率81%,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提高对调解的认识。尤其对调解在案结事了方面的功效要有理论上的认同感。作为一名法官 ,只有信服这个,才能从感情上去认同,从实践上去认同,调解在诉讼中成功的关键在于对其认识到位。 注重抓好能动司法促成调解。调解的过程就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要通过能动司法促成调解成功。只有积极地能动司法,努力寻求调解的机会,调解成功的机会相应会增大,因此应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注重抓调解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调解是一门高深的审判艺术,不仅要求法官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足够的调解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掌握相应的技巧,不同的法官去调解可能结果迥然不同,善于调解也是高水平的司法能力,高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干警的调解能力及水平。 注重抓好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非诉讼调解协议的确认,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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