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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特殊渠道办社保 “80后”公务员诈骗330余万
发布时间:2011-12-14 08:55: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晋 刘小华)   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80后”公务员,居然为追求所谓的高品质生活而鬼迷心窍地通过伪造养老保险“退休证”诈骗他人钱财,涉案金额达330余万。如今,面对诱惑未能Hold住的他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茂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张茂出生于1981年,16岁时便考入湖北省武汉市某国家级重点大学,大学毕业后曾在湖北省某军工研究所工作,2003年开始在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局工作。2008年8月,被害人李某某主动联系被告人张茂,希望得到帮助以便办理挂靠在单位的社保。由于谈恋爱后生活开销大,张茂的经济状况一直很紧张,于是便想通过这种方式“借”些钱来用。在明知李某某及其两名家人不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情况下,被告人张茂仍然谎称可以找到特殊渠道打“擦边球”。然后,张茂将李某某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复印件拿到外地伪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休证,之后便告诉李某某社保已经办下来了并将三张“退休证”交给李某某,同时收取了9万元“好处费”。

    在这之后两年多的时间内,被告人张茂便以社保局正式职工身份作掩护,利用被害人急于通过不法渠道办理单位社保的企图,通过办假证的方式诈骗钱财。在实施诈骗的初期,为了给被害人造成社保办理成功的假象并吸引更多的人前往受骗,张茂刚开始还向部分受害人银行账户上打入一些“退休工资”。截至2011年1月案发,被告人张茂通过上述手段,共计诈骗53名被害人333.8万元。案款中除去向部分被害人发放“退休工资”、对部分发现了真相的被害人退还赃款等两项共计105.4万,其余诈骗所得均被张茂用于旅游、赌博等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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