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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浴池盗窃他人近万元现金获刑一年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1-12-20 14:03: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正准备去洗澡,看见隔壁浴室门开着,床头柜上还放着钱包,诱惑难当贼心顿起,顺手牵羊将钱盗走。被告人何军因犯盗窃罪,日前被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10日12时许,被告人何军在怀远县城关镇金港浴池三楼1号包房,将钱少坤放在该包房包内的9000元现金和裤口袋内的50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被告人何军将9500元人民币退还给钱少坤。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何军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缴纳部分罚金,且在案发后将赃款退给失主,得到了失主的谅解,有较好的认真态度和悔罪表现,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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