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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男”惨遭杀害 妻子奸夫均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12-20 16:35: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广东省始兴县一男子知晓妻子有外遇后,多次找到妻子的情人,要求该男子与其妻结束不正当关系,否则就要杀死该男子及家人。结果被妻子与其情夫合力杀死在家中。12月20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新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周晓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徐某顺与被告人周晓艳于1999年8月结婚,并于2000年2月生育一子。2010年7月,被告人徐新明与同在始兴县标准马达厂打工的周晓艳发展成情人关系。此事被徐某顺发现后,徐某顺多次要求徐新明结束与周晓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并扬言要教训徐新明及家人。徐新明为保持与周的不正当关系和防止徐某顺对自己和家人不利,便与周多次密谋杀害徐某顺。

   2011年4月14日晚,徐新明多次打电话或发短信给周晓艳,了解徐某顺的动态,并叫周晓艳将客房的窗户打开。当晚22时许,徐新明从周晓艳打开的窗户爬入徐某顺的家,摸黑进入徐某顺的卧室,随手捡起一条毛巾捂住徐某顺的口鼻,周晓艳则按住徐某顺下半身,两人合力用捂嘴、扼颈、撞头的方式将徐某顺杀害。经法医鉴定,徐某顺系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为掩盖事实真相,徐新明和周晓艳商量伪造徐某顺发生交通事故的假象。两人为徐某顺穿上衣裤后,徐新明将徐某顺的尸体背到国道323线太平镇斜潭路段路边的灌木丛里,再将徐某顺的摩托车推至移尸现场并将摩托车压在徐某顺的尸体上,然后拔开摩托车的油管放汽油放火焚尸。周晓艳则在家中清扫现场,过后,对其家人称徐某顺开摩托车离家未归,并请求帮助寻找。次日,两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徐新明、周晓艳因不道德的感情纠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徐新明杀人后又伪造交通事故假象,并焚烧尸体,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惩。其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为此,韶关中院作出了前述判决结果。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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