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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妇女失足儿童的温馨之家
——贵港市覃塘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纪实
作者:林伟   发布时间:2011-12-21 11:02:36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妇女儿童维权岗设岗以来,立足于“维权、援助、和谐”宗旨,紧密地围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主题,有效地整合、优化社会各界维权力量,创新管理模式,于细微之处、以关爱之心打造“便民岗”、“绿色岗”、“速效岗”融于一体的妇女儿童维权岗,铸造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和谐工程”、“民心工程”、“娘家工程”、“维权工程”、“阳光工程”,充当弱势群体的保护神,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开创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一、打造“一把手工程”,为创建活动确保组织保障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以制度立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出实效。成立了以院长、妇联主席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各庭室主要领导及妇联干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设立了由立案庭负责人兼任主任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建设工作,全院上下形成合力,以“五个一”为创建标准,全力做好建设工作。

    二、打造“维权工程”,提供优化的司法资源

    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成立以来,覃塘法院全方位、多角度地打造优质品牌,全程便民、速效、绿色,从人员配备优化到物质装备硬化,无一不彰显细微之处关爱妇女儿童。

    设置凸显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岗设置于立案庭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庭历年以来是优秀的有口碑的业务庭,授予过各项荣誉。曾被授予覃塘区“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贵港市“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全区法院    “立案窗口”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等

    设施体现贴心。在立案阶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实为民、便民、利民的办事原则,充分发挥“窗口”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的法律帮助。在简陋、狭窄的立案大厅里,配备了妇女儿童维权岗专门的便民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用于日常工作;设置残障人士专用通道,体现不偏不倚公平关爱;制作妇女儿童维权岗宣传板报放置于人口流动较多的市集,在公告栏中专门开辟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制宣传板块,普及针对性、及时性的法律知识,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知情权的要求。

    创新健全机制。开设QQ妇女儿童维权平台,通过QQ平台系统使妇女儿童及时获得咨询建议,减少受援人往返之苦,以便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岗”品牌服务。

    配置达到实效。妇女儿童维权岗有一名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处理维权岗的日常工作。同时,立足于覃塘区是壮族聚居地区,普通话推广度较之其他地方较低,当地农民说状语居多,充分整合该院优势司法资源,由立案、刑事、民事和执行四个部门各指定一名熟悉业务、善于做调解工作且必须精通状语的法官组成维权队伍。另外,还邀请了区妇联副主席作为该院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确保能够适应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审理需要。

    三、打造“民心工程”,将“阳光工程”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

    一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将维权工作融入法院审判工作,切实发挥起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的作用。

    发挥诉讼服务厅的各项服务功能,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援助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共为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案件190件235人,该院院2011年共减缓免的诉讼费为13万多,而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减缓免的诉讼费就已达11万多,比例高达到85以上,使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打得起官司,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

    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今年以来覃塘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356件,调解撤诉结案232件,调撤率达65℅,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先后执结35件54人申请人为妇女儿童的执行案件,涉及标的额近75万元,有效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曾为一名因交通事故失去丈夫的困难妇女争取到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经济压力,当事人发来了感谢短信。

    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正处在好奇心重但又缺乏正确的判断识别能力的年龄段,容易受到不良观念的影响。在辖区内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当中,主要呈现为盗窃罪和抢劫罪。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充分做好了庭前调查工作,了解到失足少年的思想动态,力求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地对话,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打开他们的心理桎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失足少年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几率大大降低。今年以来,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22人,对4名未成年人罪犯适用缓刑,切实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判决后覃塘法院充分利用司法调解手段,充实法律预防资源,联合了家庭、学校、社区、村委会以及共青团、妇联积极做好失足未成年的思想工作,发挥社区矫正机构的作用,全面了解、跟踪和帮教未成年犯、学生罪犯,定期了解其矫正情况,对其进行鼓励和教育,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属的期望、社会的关爱,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失足少年重新犯罪。自2010年至今,该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迄今没有出现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行为。

    加强诉前联调工作,加强与妇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医疗部门、社会团体沟通衔接与联动配合调解,使大量纠纷不用进入司法程序就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共诉前联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5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打造“阳光工程”,整合资源多种形式确保维权

    加强与区妇联的沟通合作,形成强有力的维权工作合力。该院在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妇联和妇女干部在参与维权工作中的优势,邀请妇联干部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坚持多做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今年3月1日,该院民一庭女法官与区妇联宾副主席共同成功调解了一件离婚案件,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一段美好姻缘得以延续;积极响应区妇联号召,于6月24日成立了由10名女干警组成的巾帼志愿服务队,将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深入走访服务老弱妇幼,为她们提供便捷周到、广泛细致的司法服务。

    积极开展维权法制宣传和慰问活动。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妇女儿童维权送法下乡活动5次,向群众重点宣传以保护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老年妇女等弱势群体为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让学生亲身感受阳光司法,亲自了解法律。在自治区高院的指导下,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让学生在生动的实践中接受法制教育,通过与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在覃塘三中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活动,专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3次,为他们送上司法关怀。此外,该院还积极响应中国妇联“共享恒爱 温暖通行——为孤残儿童编织捐赠毛衣”活动,通过亲手编织毛衣为孤残儿童送上温暖。

    五、打造“推广工程”,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岗的知晓度

    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扩大妇女儿童维权活动的影响力。该院注重对“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对典型事迹和案例的宣传,以扩大维权岗的社会影响,营造妇女儿童维权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发表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稿件237篇,取得明显效果。联系贵港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记者报送妇女儿童维权岗宣传素材,对具有典型意义和正面导向作用的案例点评及深度宣传报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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