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方丽 许祚松)
江苏三男子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将经营商约至休闲场所“谈业务”,设下赌局,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建忠、裴泉平、钱小平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三万五千元 。
三被告人王建忠、裴泉平、钱小平都是江苏省宜兴市人。2011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建忠伙同被告人裴泉平、钱小平、闵万斌(另案处理)来到广德县城,打电话找到经营气业生意的受害人王某,谎称他们在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做环保设备厂,约王某到某茶楼二楼包厢内谈业务。在茶楼里,被告人王建忠、裴泉平、闵万斌用扑克牌以“斗地主”方式设赌局骗取王某人民币2000元。后几名被告人在广德县、南陵县、繁昌县等地,以同样手段行使诈骗,共作案6起,骗取6名受害人人民币18700元。案发后被告人共退出赃款共人民币15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忠、裴泉平、钱小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工负责,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应当按照各自所犯罪行对全部犯罪事实及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积极退赃,亦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